避免乘船財物遭竊 海巡隊製作防竊須知 盼旅客多留意

  • 2001-02-06
 【本報訊】針對近來「臺馬輪」上所發生的竊案,造 成旅客財物的損失,海洋巡防總局馬祖海巡隊昨天製作 了搭乘「臺馬輪」旅客防竊須知九條,提醒所有的旅客 ,在任何情況下,隨時注意自身所攜帶的物品,以免予 人可乘之機。  馬祖海巡隊有鑑於「臺馬輪」上所發生的竊案,在沒 有擬具因應防杜辦法之前,昨天由隊內專業的人員擬定 了防竊須知九條,希望所有的旅客均能熟記,並防杜類 似事件的發生。  防竊須知九條分別是:  一、錢財不輕易露白,予竊賊窺伺及竊取機會。  二、隨身盡量減少攜帶現金,使用信用卡、金融卡, 可減少被竊後金錢損失。  三、貴重物品或財物,可協調船上事務人員,置放船 上專室保險箱代保管。  四、隨身行李應置放自己床舖上,大件行李應置視線 能及處,避免遭人順手牽羊。  五、若有上洗手間時,應協請附近床位熟識旅客,代 為看管照顧。  六、個人隨身物品(如金鍊、手機),臥睡時勿垂掛 腰間或脖子,予竊賊可乘之機。  七、隨時注意床位附近,有無可疑、行色詭異人員逗 留。  八、旅客上下船,人員擁擠時,行李應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