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自產動植物 通關作業如何認定?周健:開具產地證

  • 2001-01-16
【本報訊】有關地區生產的動植物,在通關上如何作
業,農委會防疫檢疫局馬祖檢疫站主任周健昨天表示,
動植物包括雞、鴨和白菜、蘿蔔,只要向地方政府、鄉
公所和農會開具產地證明即可,如果為自己所飼養或種
植,則填具聲明書也可以順利放行。

小三通開放實施半個月以來,北竿機場和福澳碼頭「
聲音」不斷,在動植物的檢疫程序上,什麼物品可以帶
,什麼不能帶,什麼需要檢疫,又如何辦理,弄的通關
旅客一頭霧水。

馬祖檢疫站主任周健昨天表示,凡是馬祖地區飼養或
栽種的雞、鴨和白菜、蘿蔔,只要檢具來源地說明就可
以通關,這些物品的來源地說明可以向連江縣政府、鄉
公所以及農會索取。

周健同時表示,如果鄉親攜帶的物品非常的少量,有
可能是自己飼養或種植的,也可以在填具聲明書以後即
可通關放行。這項聲明書並不包含貨運在內,也就是說
,貨運的話,都必須要填具產地說明才能通關。

至於大陸物品部份,除海關有明文規定外,由於大陸
屬疫區,一般的動植物均不准通關。

動植物的通關程序分工很細,民眾在攜帶物品赴台時
,最好還是先以電話向有關單位包括馬祖檢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