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文建會輔助推動社區總體營造 形塑地方特色文化空

  • 2001-02-28
【本報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九十年度輔助縣市
政府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社區環境改造,即日起受理申
請,有意者請在三月十五日以前將申請文件送達連江縣
立文化中心。

文建會為活化社區空間,改造社區環境,形塑具有地
方特色之文化空間,建立永續經營管理機制,特依社區
總體營造工作之推動施政計畫訂定,輔導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社區環境改造工作實施要點,
補助的內容包括社區現有公共空間活化再利用、社區小
型空間改造美化工作、建立社區識別系統、塑造地方文
化意象、社區環境改造人才培育及社區經驗交流觀摩。

根據該要點,補助的類別有:

第一類:社區環境改造工作規劃。

申請單位得依前項內容研提社區環境改造工作規劃案
,經初審及複審通過後進行規劃,規劃期程八個月,補
助經費以新台幣一百萬元為上限。

第二類:小型空間美化工作計畫。

申請單位得提送已經規劃完成之小型空間美化工作計
畫案,經初審及複審通過後執行,執行期程八個月,補
助經費以新台幣二百五十萬元為上限。

其它相關規定如后:

-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