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鄉親反映無籍漁船於北竿海域作業事件,縣府產發處表示,感謝熱心鄉親檢舉,已進行追查,同時提醒鄉親當發現無籍船隻或變造船隻於海上進行漁業行為,請立即通知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海巡隊進行海上取締作業,該隊可依法帶回偵訊,舉報電話(0836)22647或直撥118。
產發處呼籲,依漁業法第62條規定,塗改漁船船名或統一編號者,處拘役或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發現違法船隻,也可撥打產發處舉報電話(0836)25248。
鄉親反映無籍漁船北竿海域作業 產發處:已進行追查
- 201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