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岸昨天上午執行遣返作業時,其中有四名台灣通緝犯循「金門協議」自大陸遣抵至馬祖,在我方刑事警察局及連江縣警局刑事人員核對後,昨天由刑事警察局押解回台。 昨天上午,兩岸執行大陸客遣返作業,其中有四名在台涉案通緝犯循「金門協議」,隨大陸籍的「海峽號」遣抵,這四名通緝犯分別是違反麻醉藥品管制條例的柳文中、張永樹、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的曾順居、違反詐欺罪嫌的羅新福。 這四位通緝犯,分別在八十七年及九十一年間,由新竹南寮漁港及馬祖北竿鄉,利用船舶偷渡至大陸,經大陸公安單位逮捕,循「金門協議」昨天自大陸遣抵。而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昨天也派六名刑事人員來馬執行押解任務。 四名通緝犯在昨天上午九時三十分,隨大陸籍的「海峽號」遣抵馬祖福澳港後,刑事警察局偵查隊六名警員在本縣警察局刑事人員的協助下,經清查無誤後,由刑事警察局押解返台。
金門協議 四名台灣通緝犯遣運馬祖 刑事局押解返台
- 200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