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文化局九十二年度重點工作

  • 2003-03-04
-工務局 建管都計課: 一、繼續研訂地方建築管理相關之自治條例。 二、溝通民間業者及參酌其他縣市,建立制式作業流 程。 三、加強鼓勵及宣導民眾守法守序並依法申辦執照。 四、加強辦理違章建築查報、拆除及取締工作;以遏止新違章產生。 五、計畫實施全縣一千分之一數值地形圖修測及圖檔更新工作。 六、全縣都市計畫樁位之測釘管理。 七、『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加以研修,建立彈性變更許可之機制。 八、辦理營造業登記、變更等相關業務,並強化營造業管理,促進營造業建全發展。 九、執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複查業務,期提昇公共場所安全標準,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十、辦理本縣各項工程材料試驗,提昇地區營建工程品質。 十一、賡續辦理土資場管理相關業務。 十二、加強管理地區營造業砂石料場周邊環境之改善及美化工作。 十三、為有效監督採購案件之執行,加強稽核小組工作。 土木工程課: 一、馬祖港福澳碼頭區擴建工程賡續執行防波堤工程及碼頭工程。 二、馬祖港猛澳碼頭區擴建工程賡續執行防波堤兼碼頭工程。 三、青帆碼頭擴建工程。 四、東莒懷古亭至猛澳景觀道路新建工程賡續執行。 五、南竿鄉馬防部至發電廠道路工程賡續執行。 六、馬祖港白沙碼頭區二期擴建工程,預定於六月底前完成發包。 七、爭取馬祖港中柱碼頭區工程經費。 八、道路通盤檢討。 九、社區環境改善維護計畫,將召開專案會議通盤檢討後再行辦理。 十、各鄉公共設施計畫,將召開專案會議通盤檢討後再行辦理。 十一、珠螺親水公園設施。 水利資源課: 一、海堤整建計畫。 二、公共給水計畫及海淡廠運轉營運。 三、汙水下水道工程及水資源回收中心工程。 四、水資源持續開發。 五、南竿介壽海堤可行性評估案,報請經濟部水利署補助經費爭取。 --文化局: 一、 成立地方文化館推動小組、輔導及設立地方文化館。 二、 辦理芹壁藝術村內部硬體工程及藝術家進駐計畫。 三、 北竿、莒光、東引三鄉歷史建築清查。 四、 連江縣鄉土建築研究報告及馬祖剪紙藝術專書出版。 五、 辦理「馬祖群島方言之維護與保存」與「馬祖南竿島族群文化保存與傳承」兩項專案研究。 六、 台閩地區二、三級古蹟東犬、東湧燈塔修護工程及調查研究。 七、 續修連江縣誌。 八、 圖書館圖書、期刊、視聽資料採購。 九、 辦理本縣社區擴大植樹月活動。 十、 閱讀培根推廣計畫:包括1、音樂賞析與閱讀。2、閱讀與電影賞析。3、戲曲人生與詩詞賞析等三部份。 十一、 輔導馬祖藝文協會、北竿文協、東莒大坪社區等執行社區總體營造計畫。 十二、 公共圖書館空間規劃及營運改善計畫。 十三、 評估成立縣立圖書館計畫。 十四、 規劃舉辦各類表演活動。 十五、 辦理九十二年縣市傑出演藝團體徵選及扶植計畫。 十六、 辦理攝影、篆刻、書展、繪畫、木雕展等十二項展覽。 十七、 辦理民俗文物館內部裝修工程。 十八、 籌辦民俗文物館開館事宜。 十九、 賡續辦理復興、仁愛兩村城鄉風貌公共空間營造工程。 二十、 閩東傳統建築修繕補助。 二十一、 馬祖地區傳統漁村、聚落空間、人文調查研究計畫。 二十二、 辦理社區總體營造計畫。 二十三、 辦理閩東建築傳統風貌獎勵方案。 二十四、 辦理城鄉地貌改造計畫。 二十五、 辦理擴大公共建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