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 連江縣稽查限用塑膠袋政策不力 承辦人員澄清 統計資料未涵蓋全部

  • 2003-03-07
【本報訊】根據近日台灣某報指出,環保署限用塑膠袋與免洗餐具政策從上月十六日開始稽查後,統計了各縣市的稽查成果,並指出「連江縣甚至一家也沒有查」,報導中並表示「顯示政策是否能夠落實地方,仍有待考驗」。對於此篇報導,環保局業務承辦人員除了指出是場誤會外並做出澄清。 環保局業務承辦人員指出,第二階段限塑政策自今年起實施,一月一日至二月十五日為「勸導期」,對違規業者開立勸導單;從二月十六日展開稽查。而且環保局體諒民情不同,仍決定再給業者一次機會,因此僅開「警告單」,若業者十五日到一個月內未改善,才開出罰單。 依據該報報導環保署的彙整結果,發現各地方環保單位從上月十六日稽查以來,台北市配合得最好,總共稽查了一萬一千三百多家,高雄市其次,但只查了三千三百六十六家,台北縣一千四百八十九家,桃園縣七百五十一家,新竹縣也只查了九十四家,南投縣一百家,台東縣六十六家,澎湖縣七十家,「連江縣甚至一家也沒有查,顯示政策是否能夠落實地方,仍有待考驗」。  對於這樣的說法,環保局業務承辦人員提出澄清,環保署該項統計是只針對全國第一類至第四類的商家進行稽查,依據規定,第一類是百貨公司、第二類是超級市場、第三類是量販店、第四類是連鎖超商,這四類的店家地區都沒有,所以稽查家數「當然是零」,地區目前只有屬於第五類的連鎖速食店及第六類的有店面之餐飲業,而且各項稽查工作都有確實進行。若有台灣讀者因該報不了解地區特殊狀況的報導,而產生對地區環保工作的誤解,那豈不是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