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所屬四十二處旅遊資訊站放置馬祖摺頁

  • 2003-03-08
【本報訊】為提昇馬祖觀光事業,交通部所屬四十二處旅遊資訊站將放置宣導馬祖摺頁,供人免費索取,打開馬祖知名度,同時也建請行政院所有相關單位前往馬祖旅遊,為馬祖開闢財源。 地區立委曹原彰等二十九人提案,建請交通部觀光局在台、澎、金、馬各機場設置相互間旅遊與小三通宣傳或平面看板廣告,以及配合九十二年國民旅遊卡之發行,協調業者規劃優惠旅遊套票,協調馬祖觀光產業改善軟硬體設施,藉以提昇馬祖觀光事業,該案交通部已作出答覆,交通部所屬四十二處旅遊資訊站放置宣傳品,另建請行政院所有相關單位前往馬祖旅遊,希望為馬祖開闢財源。 交通部對於馬祖地區各項推廣措施之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1、該局馬祖管理處已錄製轄內東引、莒光二島之觀光宣導影帶,供各界宣傳推廣使用,未來將陸續製作全區與其他各島之宣傳錄影帶。 2、馬祖管理處業於去年協助辦理媽祖文化節,未來仍將繼續配合馬祖地區所舉辦之相關活動與該處舉辦之賞歐活動,結合各項資源持續推廣馬祖觀光。另該局亦協助將「媽祖觀光年活動」納列為「週週有活動」大力宣導,並於網站公告。另請連江縣政府,將相關宣導摺頁逕寄本部所屬四十二處交通旅遊資訊站,供民眾免費索取,廣為宣導。 3、該局設置之「台灣觀光資訊網」內建功能已可提供景點資料上傳,並於網頁上顯示,故將建議各縣市政府可提供相關景點資料給該局,由該局協助上網宣傳。 4、按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係公務人員以自己休假方式前往他縣市進行自費休假旅遊,而所謂「離島健康自強活動」其性質仍屬機關員工自強活動範疇,自強活動係由機關支應公費,賦予員工公假方式所舉辦,此與國民旅遊卡設計制度有異。故將建請連江縣政府比照澎湖縣政府方式,行文建請政院各機關鼓勵所屬員工,以利用國民旅遊卡方式休假前往馬祖旅遊。 交通部同時通知交通部路政司、航政司、秘書處、民航局、觀光局等單位,要求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