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重回馬港 邱金寶作說明

  • 2003-03-15
【本報訊】針對日前馬祖坊間刊物報導有關「文化局又要搬回馬港了」文章,連江縣政府文化局昨天作出說明表示,為了要同時有效管理馬港文化中心大樓及清水民俗文物館,在獲得同意後,將多數人力遷回馬港辦公,就近負責經營管理圖書館、演藝廳等公共空間,只留下少數同仁在民俗文物館負責監督執行該館正在進行的全面裝修工程,俟完工後,再設法爭取加派人力進駐。 文化局表示,原為配合縣府大樓辦公室空間重新規劃案,從馬港文化中心搬到清水民俗文物館上班,但是原有的圖書室、演藝廳及二樓藝廊為配合需要,仍需在原址照常運作。 在縣府大樓辦公室空間重新規劃案中,原預定是由教育局遷入馬港文化中心大樓辦公,但教育局因故沒有進駐,因此造成該大樓經營管理上的空窗期。 文化局為了要同時有效管理馬港文化中心大樓及清水民俗文物館,因此乃請求縣長同意將多數人力遷回馬港辦公,同時就近負責經營管理圖書館、演藝廳等公共空間,只留下少數同仁在民俗文物館負責監督該館正在進行的全面裝修工程,俟完工後,再設法爭取加派人力進駐,規劃開館啟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