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十二年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費將於三月三十一日截止,連江縣公路監理所籲請尚未繳交的營業車駕駛人和營業車所有人,把握最後幾天截止期限前往繳交,以免逾期處罰。 九十二年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費自三月一日開始繳交,三十一日截止,燃料費逾期繳交,將以欠繳的金額和日數,予以不同的處罰,因此,各營業車所有人和駕駛人,利用最後期限在三十一日前完納。 燃料費的繳交,車主除了逕向監理所繳費以外,也可以就近向金融機構包括郵局和台灣銀行繳交。 所謂的營業車,指的是營業用的小客車、大貨車和大客車等。公路監理所祝福所有駕駛人行車平安,如對燃料使用費的繳交有所疑問,請逕電公路監理所(0836)22694或(0836)25822洽詢。
營業車燃料費繳交月底截止 逾期處罰
- 2003-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