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爭相求償 縣長:財源有限鄉親見諒

  • 2003-04-17
 【本報訊】關於近期許多鄉親向縣府要求土地賠償一事,縣長陳雪生表示,縣府財政困難,而且賠償經費要由地方自主財源來支應,現在百分之九十六的預算經費都要靠中央補助,地主的求償無異是讓縣政推動雪上加霜,這點請鄉親千萬要體諒。另外,陳雪生也指示地政事務所及相關單位在核發土地所有權狀時,務必從嚴認定。相關單位則呼籲民眾切莫以冒用人頭等方式,進行聲張土地所有權,否則一旦查明,將負上偽造文書、侵占國土等罪名。 縣府昨日下午就工務局近期所遇到許多行政事項,研商本縣既有土地徵收賠償及權責劃分等相關事宜,由縣長陳雪生主持,副縣長徐文吉、工務局長劉潤南、民政局、財政局、秘書室及地政事務所均派代表出席。 工務局首先指出,近來地政事務所發放許多土地權狀給予各地主,而只要是非屬住宅或農田用,地主則爭相向縣府要求土地賠償,而依縣府組織自治條例規定,關於既成道路徵收賠償問題,應由民政局統一辦理,但往往有關於土地案子,不論其性質,卻均由工務局辦理。現因提出土地所有權狀要求賠償的地主人數增多,為避免造成辦理不當,希望藉此機會釐清職掌權責,以利業務辦理更順暢、清楚。 現在較具爭議待解決的問題,像是新闢道路、新公共設施及改善、擴建、既成道路等的權責不清;府外單位之土地轉移等相關事宜應由何單位辦理也不清楚;又有關於台電馬祖珠山電廠計畫中,私有土地部分要求縣府辦理取得,公有地及無主地則請縣府撥用等事項,均缺乏明確的職掌單位。 有鑑於財政日益困難,以及近日地主登門求償,糾紛不斷。陳雪生語重心長的說,政府的錢,不是說愛怎麼用、就怎麼用,都是專款專用,但是民眾都不理解這一點,還提出許多莫名的要求。現在縣府財政困難,而且賠償經費要由地方自主財源來支應,縣府預算自主財源部分僅百分之三點九六,其餘的經費都要靠中央補助,這點請鄉親千萬要體諒。另外,陳雪生也指示地政事務所及相關單位在核發土地所有權狀時,務必從嚴認定。 相關單位則呼籲民眾切莫以冒用人頭等方式,進行聲張土地所有權,否則一旦查明,將負上偽造文書、侵占國土等罪名。 經過充分討論,陳雪生做出下列裁示: 一、新闢道路、新建公共工程及改善、擴建部份的土地取得,由該業務主管機關負責辦理。 二、既成道路(已完工通過驗收者)部份,由民政局統籌辦理,不過現階段暫不價購賠償,待地政事務所土地總登記完成,再進行辦理相關事宜。 三、府外單位之土地轉移等相關事宜,由民政局負責辦理。 四、有關私有土地取得等相關事宜,由民政局負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