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避免駕駛人在使用汽機車時,因疏忽致駕照過期而遭開單處罰,連江縣公路監理所特別提醒部分設籍地區、駕照逾期的駕駛人,利用時間儘速辦理換發,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二條規定,汽機車駕駛執照每六年換發一次,但為免駕駛人因為疏忽而沒有換發,在使用汽機車時而遭警察機關開單告發,因此,特別提醒駕照逾期的駕駛人,儘速利用時間,前往公路監理所辦理換發。 公路監理所表示,駕駛執照的換發,駕駛人必須準備國民身分證正本、逾期駕駛執照和照片兩張辦理換發。 監理所同時表示,駕照換發雖採「不用不罰」原則,但在逾期駕照沒有換發之前,駕駛人請不要上路,以免遇警察攔檢而處一千八百元罰鍰。 監理所已將換照通知單寄發,同時也拜託地方鄉親代為轉達駕照逾期駕駛人或在台親友,請即換照以免使用時被罰。監理所祝福所有駕駛人行車平安,任何有關監理業務的疑問,歡迎車輛所有人或駕駛朋友逕電(0836)22694、(0836)25822或進入交通部電子公路監理網(www.mvdis.gov.tw)查詢。
駕照逾期 上路遇警罰鍰一千八百元
- 200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