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生下令:居家隔離者違規,將予處罰

  • 2003-05-07
 【本報訊】為杜絕SARS疫情侵入,連江縣長陳雪生昨天下令,列為居家隔離者若違反規定,如未經衛生局同意外出,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縣衛生局已持續追蹤八名居家隔離者,目前沒有發現疑似病例,他們是分別從香港、廈門取道金門返回馬祖,為避免外界疑慮,仍予實施居家隔離。連江縣衛生局長劉增應表示,每天清查一次並予到府測量體溫,駐區警察早、晚巡訪一次。 因民眾反映,仍有居家隔離者外出,昨天縣衛生局即予查詢,發現在海邊,並予勸告,若再違反規定,將予懲處。 劉增應說,居家隔離者須隔離十天,外出倒垃圾、買便當,須經衛生局同意,若不假外出,將予處罰。 連江縣長陳雪生昨天下令,嚴格執行居家隔離措施,若經民眾檢舉,經查獲者將予嚴格處罰,希望居家隔離者共體時艱,多予配合。 自四月廿八日起凡從大陸疫區返回馬祖者,強制隔離十天,之前以勸說方式施予居家隔離。 陳雪生說,居家隔離者的不便與心情,他可以理解,但是為了地方,必須要予配合,希望他們多予體會與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