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海協會:台胞簽證可延三個月 並可續延

  • 2003-05-16
 【本報訊】大陸海協會日前來函指出,因為SARS疫情造成許多不便,其中台灣居民在大陸所持証件簽注到期,不便出境返台的,可予辦理三個月有效的停留延期手續,且不受延期次數限制,希望曹原彰能透過管道廣知台商和在大陸辦事的台胞。 海協會日前特致函台灣海峽兩岸人民服務中心,立委兼該中心主任曹原彰指出,據有關方面告知,在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間,為給在大陸停留的台灣居民提供便利,台灣居民在大陸停留期間因所持「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到期,或在大陸遺失、損毀等不便出境換領新証手續的,主管機關可視情況簽發三個月有效証件;台灣居民在大陸所持証件簽注到期,不便出境返台的,可予辦理三個月有效的停留延期手續,且不受延期次數限制。海協會並希望曹原彰能轉達有關單位。 另外,因SARS疫情,造成不少台灣在大陸就學的學生離校,昨日海協會致函給海峽兩岸人民服務中心主任曹原彰指出,待疫情解除,有關學校會對其返校繼續學習作最妥善的安排,希望台灣子弟和家屬安心。 海協會日前來電指出,據相關單位報告,在大陸就讀的台灣學生,因SARS疫情離校,不會影響其學籍問題。待疫情解除後,有關學校會對其返校繼續學習作出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