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處為發展莒光觀光業務,改善旅遊環境,乃規劃福正、大埔聚落基礎設施暨景觀美化工程,工程總經費二千九百餘萬。因工程包含福正及大埔巷道,為避免工程完工後二次開挖施工,造成公帑浪費,乃請縣府、中華電信、電力公司等相關單位配合管線地下化一次施工;其中汙水下水道部份由縣政府配合經費及負責審圖,因工期至九十三年二月始完工,目前汙水管尚未完工啟用,全新的汙水管應不會產生惡臭。另本處莒光遊客服務中心更無設計不當,排放不良、臭氣四溢的情形,東莒福正村如果真的有惡臭應請環保局到現場清查,發揮公權力,給製造汙染源者,開張罰單,並還本處一個清白。 二、 另縣府預定要在東莒規劃三級汙水處理廠,因此縣府水利課在審圖時把簡易汙水處理槽給刪除,致目前縱使汙水下水道完工後,仍需配合縣府三級汙水處理廠完工後始能啟用,先予說明。 三、 本處設立的目的乃致力發展馬祖觀光事業,除了觀光景點的建設開發外,幫馬祖保留原有的好山好水,更是我們責無旁貸的責任。地區長期受到少數不良規劃公司過度設計的影響,認為「大」就是美的觀念,經常左右一般人的判斷。以東莒燈塔道路案為例,本處是希望讓旅客能夠經由步道到燈塔,再進入福正村參觀閩東聚落延長留滯時間,讓旅客消費後才離開,這樣莒光發展觀光才有意義,絕不是大肆開挖後修一條大道,讓旅客坐車直達燈塔花五分鐘拍個照後就走人,只留下垃圾與髒亂的掠奪式的觀光。 四、 本處雖然隸屬中央單位,但非常重視地方民意的反映,每項工程規劃設計之初都會到現地村落辦理說明會,廣徵民眾的意見,透過溝通協調,盡量達成共識。本處成立近四年來一直秉持這一理念推動馬祖觀光業務,亦獲得絕大多數鄉親的支持,也借此機會向鄉親致謝。
福正汙水下水道及東莒燈塔路段工程說明/文: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200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