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公共建設計畫 十三日最後完成期限 副縣長要求各單位衝刺

  • 2004-04-07
 【本報訊】連江縣政府昨天再次針對各局室及各鄉執行「擴大公共建設計畫」現況進行研考,副縣長徐文吉指出,原計畫限定完工時間三月三十一日已到期,現各單位延宕原因,不論不可抗力因素、變更設計或增加項目等,都要確實呈報,而可以掌控的工程,最遲要在四月十三日前完成驗收付款,以免受到處分。
 縣府昨天召開擴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檢討會,由副縣長徐文吉主持,企劃室主任曹爾元及各局室權責人員列席參加,並分別就各所屬計畫進行簡報。
 由於現在時間已超過該計畫的原限定完工日期三月三十一日,但還是有部分計畫未能如期完工;徐文吉指出,包括不可抗力因素、工程內容變更及增加等因素,以致會延宕的計畫,各單位都要提出說明回覆給研考會知情,若超出最後期限四月十五日仍未完成驗收、付款並呈報,包括主管部會與地方政府,都要受到議處與檢討。
 隨後進行逐案檢討,經過各單位進行執行進度簡報,以及陳述進度落後或是未能如期完工原因,主要因素包括變更設計、追加工程內容、分段施工、配合管線遷移及居民反對等影響。
 了解部分計畫延宕的原因後,徐文吉強調,所剩時間相當急迫,籲請各單位近期要督促廠商加緊趕工,儘速在四月十三日前辦理驗收、付款與結案;各單位有任何狀況都要上網呈報,要求各單位務必嚴加掌控,做最後衝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