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清水住宅的六十戶住戶,可望於五月間完成進駐;經連江縣政府委託福建省建築師工會協助檢視建造執照,昨天由該會張啟蒙、張威兩位建築師來馬協助審查,並順利完成目標;工務局表示會先發放「變更建造」,待廠商與監工配合完成驗收後,再以最快速度發下使用執照,屆時即可供水供電開放進駐。縣長陳雪生也到場關心審查情況,並請託兩位建築師在不違法的前提下,給予最大的協助。
清水住宅自動工興建以來已五年,不過卻因諸多因素至今仍無法進駐;部分住戶不滿的聲音也越來越大,並不斷透過多方管道表達意願,反映早日進駐的心聲。
縣府工務局指出,之前清水住宅何時可搬入居住一直無法確定、且該工程延宕的原因是由於清水住宅在興建過程中,因部份土地未取得,導致建築線與原先申請之圖面配置有所更動,而須由住委會提出變更申請,依法定程序必須重新申請建築師工會審查。
受縣府委託的福建省建築師工會張啟蒙、張威兩位建築師昨天來馬後,立即前往工務局與承辦人員、建商、住委會代表消防局長徐文明等人聯繫,一起進行審查。建築師指出,依建築法相關規定,建築位置有變更,必須重新申請建築執照,並由住戶主動提出土地同意書及變更後圖說,送縣府工務局審查。
昨天在資料充分的情況下,審查過程非常順利,包括變更設計申請、變更說明與理由等資料建商都有提供;縣長陳雪生也到場關心審查情況,並請託兩位建築師在不違法的前提下,給予最大的協助。
工務局表示,經過審查後,「變更建造」會立即發出,再待建商完成路面等工程,進行該工程驗收程序後,再以最快速度發下使用執照,住戶便可遷入居住;目前時間說不準,但五月底前應該是沒問題的。
清水住宅社區是地區首宗由承購戶集體購地及興建的案例,為求過程的合法性,地方工務部門在與內政部營建署研商後,今年元月份決定援引建築法第九十九條之一規定,以制定特別法-「連江縣建築物簡化管理自治條例」方式,解決地區建築執照核發問題。
建築師工會完成建照變更審查 清水住宅可望五月進住
- 2004-04-21
福建省建築師工會兩位建築師來馬協助清水住宅申請變更建造審查作業,縣長陳雪生前往關心,並透過藍圖了解住宅概況。(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