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大陸SARS疫情,啟動A級防治措施

  • 2004-04-24
 一、 檢疫措施  1、中港澳入境旅客自主健康管理。  2、南、北竿機場及東引、南竿碼頭啟動體溫監測。  3、北京、安徽入境旅客填寫「自北京安徽抵台旅客調查表」,並作電話追蹤。  4、機(船)上發燒旅客戴口罩,並避免接觸其他旅客。  5、海巡署對偷渡犯實施自主健康管理,並加強查緝。  6、提醒赴中國大陸台商及旅遊者注意採行防範措施。  7、非必要,避免去北京及安徽等地區。  8、非必要時,避免去醫院、公共場所及人口密集機構。  9、曾去過北京及安徽等地區醫療院所之民眾,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若有發燒,應戴口罩就醫,主動告知旅遊史,並通報衛生機關。  二、 醫療院所  1、啟動發燒篩檢站及發燒篩檢中心  2、醫師  --詢問旅遊史  --發燒病人及有旅遊史病人隔離診視  --診視時戴口罩。  --醫護人員每日體溫監測(每週回報一次),如有異常隨時通報。  3、民眾  --出現呼吸道症狀或發燒者建議戴口罩就診。  --減少探病。  --勤洗手、量體溫。  三、 各級學校:人員自主健康管理  四、 人口密集機構-養老院、榮民之家、安教養院、監獄每日發燒監測(每週回報一次),如有異常隨時通報。  五、 公私立機關機構  1、請常往返大陸的廠商或人士,每天量體溫。  2、各單位提醒往返之大陸員工注意自我健康。  六、大型集會:發燒民眾禁止參加集會活動且應戴上口罩立即就醫。                  -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