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北竿農民反映,疑有公部門向承包地區美化工程的廠商施壓,要求其指定向特定廠商購買花卉,而不「照顧」較廉價的在地花卉,使得原本政府輔導農業轉型的美意盡失;縣府建設局立即提出澄清,表示絕無施壓一事,並強調廠商承包綠美化工程均有詳細規定,廠商提供之苗木應符合植栽施工規範及合約書之規定。該局僅就苗木品質監督驗收,其他無權過問。
北竿農民反映指出,他們原本在北竿務農,自去年配合政府輔導農業轉型改種花卉,並會優先向本地農民收購石竹等由本地農民栽種之花卉,讓農民感覺日漸凋零的農業似乎又出現了一線生機。
不過,據聞日前有一家台灣廠商承包一項景觀美化工程,原有意向農民購買單價四十元之石竹花卉,但後來卻因為不知何種因素,突然轉向別人承購單價六十元之石竹,令農民感到相當困惑,也質疑廠商怎會去買比較貴的東西,因為這是不符合經濟效益的事情,質疑是否有公部門向廠商施壓,指定要購買某特定廠商的東西。
由於事態頗嚴重,縣府建設局昨天立即提出澄清說明如下:
一、本局必須嚴正聲明絕無向廠商施壓或指訂購買情事,廠商承包本府綠美化工程所需苗木之品種、規格、大小、數量及生長狀況均有詳細規定,廠商提供之苗木應符合植栽施工規範及合約書之規定。本局僅就苗木品質監督驗收,至於廠商購買價格、方式及購買來源,合約中並無規定,本局同仁嚴守規定,無權過問、干涉,亦不建議廠商,以免遭議。
二、本案綠美化工程中規劃設計的原生植物,就是希望輔導農民轉型,生產綠美化所需之原生花卉,但不希望農民不自行生產,而因市場需要去山?濫採濫挖破壞水土保持,這將造成生態的破壞,也失原本設計原生植物之美意,如查有上述情形,本局除與承攬廠商解約並公告其為不良廠商外,違法濫挖者將依水土保持法及連江縣樹木花草自治條例處置。
三、如有任何疑義,本局均希望民眾能不吝指正,但希望能透過正常管道申訴(如有發現不法情事,請向本府政風室檢舉,電話:二五二○四),民眾利用公共媒體聳動標題無的放矢,為謀取私人商業利益,造成公務部門疲於應付,影響政府公信力及業務甚鉅。
北竿農民反映 疑公部門施壓廠商購買指定花卉
- 200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