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業者舉辦商展 縣府:所有商業活動需依規定辦理

  • 2004-05-02
 【本報訊】針對四月二十九日台灣二十幾家廠商在福澳運動場違法設攤一事,連江縣政府表示,台灣廠商到馬祖來設攤舉辦商展,縣府表示歡迎,不過所有的商業活動,必須依規定程序辦理。
 連江縣警察局表示,凡違法設置攤位,縣警局都將依法取締。設置攤位需提出申請,詳載地點、範圍等,並知會警察、消防等單位,雖然現在攤位已經搬遷到華光大帝廟前廣場,但是只要未經合法程序、影響安全、妨礙交通,連江縣警察局仍然會依法取締,維護民眾的權益。
 民眾說,任何的商業行為,都應該在合乎法律的範圍下進行,馬祖不是無政府狀態,廠商設置攤位,應該依法提出申請,如果人人想設攤就設攤,向公權力挑戰,不但損害民眾運動、休閒的權益,也會製造噪音、髒亂、交通等問題,破壞馬祖景觀,嚴重影響地區發展觀光。台灣廠商來馬辦商展,民眾都很歡迎,不過希望能依法提出申請,不要成為「非法夜市」,縣府也應嚴格把關,保障民眾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