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旅館開發可望合法化 中央決議:兩星期內作出評估

  • 2004-05-07
 【本報訊】馬祖鄉親在尚未開發的山林地區興建旅館,已受到中央的政府的重視,北竿「馬祖觀光旅館開發計畫」及南竿「山隴好望角生態觀光遊憩設施」兩案投資計畫,日前經中央決定在二個星期內作成評估或決議,以鼓勵馬祖觀光事業發展。
 營建署日前舉行「離島建設委員會工作會議」,中央政府各單位代表五十多人與會,由內政部政務次長李進勇主持。
 在馬祖觀光發展案討論中,由鄉親陳國泰、劉德水所提的南、北竿山林地規劃旅遊業,其中一家投資上億,地區代表劉德全局長希望政府以專案的方式,給予合法申請。地區立委曹原彰也認為,中央政府應協助馬祖所有旅館合法化,另對非住宅或商業區內興建的新旅館,而且是在山林地區的,政府應專案輔導,並協助符合馬祖特色的閩東建築風格。
 經主席李進勇決議,地方政府與觀光局、營建署等相關單位在兩個星期內作成可行性的評估報告。
 據瞭解,目前馬祖地區旅館及民宿僅二十八家,南竿十一家、北竿六家、東莒二家、西莒五家、東引四家,房間數三百七十七間,最高容納九百六十人,不敷住宿需求,且觀光客每年正以百分之十成長,另大陸近期將開放每日一百人來馬觀光,因此增建旅館已刻不容緩,而且所有旅館正等待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