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勤務傷亡補償申請展延至96年

  • 2004-05-07
 【本報訊】國防部公布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金申領作業手冊,縣府民政局說,受理申請至九十六年十一月卅日止,由鄉村公所完成初審後,再個案送府辦理初審作業後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