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了讓土地能獲得更有效的利用,連江縣政府已針對保護區之規定完成修正,凡經審查核准,保護區得做為國防所需設施、公用事業社會福利事業所需等用途,而首次個案就是媽祖紀念公園用地變更案;工務局表示,將於近日進行該用地公告閱覽,並歡迎鄉親指正。
縣府工務局昨天上午舉辦「變更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說明會,由工務局長劉潤南主持,觀光局、馬防部等單位代表列席,議員李金梅、鄉代會主席朱秀平、鄉代林翠雲、陳其平、馬祖村長陳高玲等民代及鄉親到場關心,並踴躍參與討論、提供意見。
說明會上首先由媽祖紀念公園設計顧問公司進行簡報,說明中指出,該變更計畫基地坐落於馬祖村連江山莊西側、寶血幼稚園舊址北側、原軍方所屬之七三高地,為該村西側之高地平台,視野極為開闊;計畫範圍內林相保存完整、景觀優美,而變更範圍共計馬祖段四十之二號地號等十二筆保護區土地,變更面積五點七六公頃;而土地權屬方面,四筆為國有土地,其餘均為無主土地。
與會人員也針對用地問題提出疑問,因為據聞媽祖公園預定地確定之後,已有一些鄉親出面「指認」,所以對於「均為無主土地」的說法表示存疑,要顧問公司再深入了解;而軍方也表示,會經現勘確認後儘量配合釋出用地。
工務局表示,地區特殊地形與地質,使可開發土地有限且分散,故為提升居民之生活品質,將對佔地比例超過全部計畫百分之五十以上之保護區,有其必要藉由開發許可制度並參酌相關法規,予以適度放寬容許使用,使得土地能獲有效利用;而本次配合政府施政計畫,並藉由媽祖紀念公園之設置,使其成為南竿鄉之觀光新地標,帶動觀光發展。
保護區土地變更首例-媽祖紀念公園 工務局:近期公告閱覽 歡迎鄉親指正
- 200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