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檢察官:民眾非法佔有土地 法辦

  • 2004-06-01
 福澳郵政大樓預定地位於濱海道路裡側(圖中圍牆圈起之處),為七十三年形成之海埔新生地,左側新生地已規劃為休閒公園。(圖/文:曹重偉)

 福澳郵政大樓預定地位於濱海道路裡側(圖中圍牆圈起之處),為七十三年形成之海埔新生地,左側新生地已規劃為休閒公園。(圖/文:曹重偉)

 【本報訊】公共工程往哪蓋,土地就一堆人搶著登記,這就是馬祖土地登記的怪現狀;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鄭文貴表示,已針對近期政府公共工程徵收民地等問題進行了解,若發現有民眾提供不實之四鄰證明,以圖詐領補償金,將積極進行偵辦。
 地區土地總登記於去年六月廿日結束,但民間盛傳幾位民眾無視法令,逕行找保證人當擔保,前往地政事務所大肆主張土地所有權,或是引發地主間的糾紛,一時之間,土地問題沸沸揚揚,當時的土地糾紛案也高達九百多件。
 經去年檢察官宋重和大力偵辦,並傳喚多位涉嫌提供不實四鄰證明的民眾,讓此股不良歪風收斂不少,也有一些案子到現在還在偵辦中;然而,縣府的公共工程並不會因此而停擺,多項工程的民地徵收還是要進行,但也有部分重大工程因土地糾紛而延宕,成為家鄉建設進步的一大絆腳石。
 縣議員林貽祥日前質詢地政事務所及財政局工作報告時特別指出,福澳濱海道路的郵政大樓預定地,明明是海埔新生地,為何有人可以主張所有權?鄭重呼籲縣府「守土有責」,別讓不肖民眾有機可乘。
 關於馬祖的土地問題,今年初甫上任的檢察長鄭文貴表示,他也注意到這種情況,除了接續宋檢察官的案子,例如勝利水庫下方空地糾紛案,並特別針對公共工程部分了解民地徵收情形及異常現象;若發現有民眾主張或提供不實之四鄰證明,藉以竊佔公有或私有土地,以圖詐領補償金者,將積極進行偵辦。
 鄭文貴也列舉相關法條指出,民眾非法登記佔有土地,依據刑法第二百一十條及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民眾以不實四鄰證明,使公務員不實登載公文;以及第二百一十四條公務員明知為不實卻仍予以登載;而偽證及串通假擔保人,為偽造文書罪;而明知其為假卻仍為其擔保的民眾,與主犯間有共犯關係,若查證犯罪情事屬實,將負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