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您正為家中失能老人或身心障礙者乏人照顧而煩惱嗎?衛生局所提供的「居家服務」是您的最佳選擇;凡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僱看護及領有照顧費用的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鄉親皆可向各戶籍所在地之鄉公所或「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申請,服務項目包括換洗衣物、居家環境清潔、家務及文書、餐飲等服務,讓您無後顧之憂,全心全力衝刺事業。
連江縣衛生局表示,為執行照顧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因應地區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的居家服務需求,減輕一般家庭的負擔,正積極發展照顧服務支持體系,並可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動居家服務,同時促進就業。
可申請居家服務的條件如下:
一、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因身心功能受損,至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者。
二、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僱看護、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但接受衛生單位之機構喘息服務補助者不在此限。
三、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認定標準,須由公辦公營之公立醫院或經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區域級以上之醫院診斷確定者。
欲申請居家服務的鄉親,可即起向戶籍所在地之鄉公所、「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件。服務項目包括:
一、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滌及修補、居家環境清潔(以案主生活起居之空間為限)、家務及文書服務、餐飲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及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
二、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沐浴、更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協助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等其他服務。
衛生局指出,依辦法規定,鄉公所受理申請時除應依規定審核相關文件外,層轉縣府派員實地訪查,評估服務對象之失能自理能力及需其他人照顧之必要性;而同一戶籍內若有多位失能者需申請居家服務時,僅得只派一名居家服務員提供該等人員居家服務,但照顧服務員與其服務對象如屬配偶、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者,不得支領居家服務補助費。
有關失能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申請事項,有疑問者可電洽衛生局詢問,電話二二○九五轉二一一,林小萍、陳淑珍。
家有身心障礙者 可申請居家服務
- 2004-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