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度依「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進用的人員,勞委會已於今年上半年度予以留用,但為反映實際需求及嚴格規範進用人員資質,日前決定留用比例只能為百分之二十,其他百分之八十必須重新推介,已讓更多失業國人得以藉由該工作的幫助重新站起來;就服台建議鄉親可選擇新的公共就業方案。
連江就業服務台指出,勞委會日前針對「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九十三年下半年度後續配套措施」進行討論,研究已進用工作人員的留用人數計算方式及留用方法。
因之前行政院游院長在專案會議中裁示,如為續辦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之工作計畫,進用人員之留用比例應嚴予規範、審慎處理,並由各基金主管部會及幕僚小組共審定;經過討論,原總進用人員的留用人數計算方式,將以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本年度下半年後續配套措施所續辦之工作計畫人數為計算基準,留用比例為百分之二十,其他百分之八十必須重新推介,讓更多其他失業國人得以進用。
而留用方式方面,工作計畫財源由各部會自行籌款,確認所留用之人員必須符合下列資格,並同時請留用人員簽立切結書:
一、未領取軍公教或勞基法退休金者。
二、家戶年所得未超過一百萬之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受撫養親屬。
三、留用人員必須為原工作計畫結束當日仍在職之工作人員。
四、工作計畫執行期間,因工作契約期滿、中途自行離職者等均不得直接留用,若有意願者應辦理重新推介與遴選。
五、不同工作計畫所進用之人員,不得相互留用。
服台表示,若有鄉親因計畫結束而暫時沒工作者,可以重新辦理推介或選擇新的公共就業方案,有相關問題可電洽就服台查詢,電話:二三五七六。
去年度公共就業進用人員 勞委會:只能留用二成
- 2004-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