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次地方基層特考榜示後,無論有無提報考試分發的職務代理人,都依人事行政局規定予以解僱,未解僱者審計單位不得核銷薪津。人事室表示,關於職代問題將以專案報請試院解決,過度時期暫以按日計酬方式因應,而過度時期職務代理人將全面公開重新甄選。
人事室表示,台灣各縣市公務員較多,少數職代離職對其影響不大,大多由現職人員調整人力因應,但對地區小規模機關學校而言,職代解僱如不甄補新進人員,則影響層面極為嚴重。
縣長陳雪生對此事極為關心,指示為民服務的工作不可以打折扣,常態性業務、事務更不可間斷,上週特別請人事室主任赴人事局副局長及人力處長協調處理。
據了解,人事局已專案報請考試院協助解決,在過度時期,人事局特別同意以「契僱」〈按日計酬〉方式僱用人力,由於地區目前按日計酬工資係針對勞力階層人員而訂,有關單位正著手訂定公務階層之統一支給標準之可行性,並專案報請人事局在各機關學校人事費項下列支,以減輕各單位業務費的負擔。支給標準出爐後,將可立即實施。
未提報考試分發職代 人事室報專案解決
- 2004-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