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致民航局陳情書

  • 2004-08-27
 ◎提案一:請貴局同意開放第二家航空公司申請進駐馬祖。
 說明:
 (一)貴局於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召開「南竿航線分配評審委員會議」,決定南北竿機場由立榮獨家經營,惟承諾事項如下:
 1、 維護飛航安全。
 2、 北竿航線每日最少飛航三班,且不得減班。
 3、 南竿航線一年內不得減少承諾之飛行班次(即每日六班)。
 4、 票價調降:在開放夜航、無效飛航比例降低、飛越R9靶區、使用較大機型…等條件下,航空公司可有效降低營運成本,故票價應有研議調降之空間。 
 5、 同意南北竿航線不須民航局進行營運補貼,且不納入優先分配航權、額度之考量。
 6、 提供搭乘馬祖航線之旅客各種優惠票價及期限如下:
 居民優惠票價:配合政府政策持續辦理。
 旅客搭乘台北-馬祖航線,另外延伸國內其他航段時,第二航段之票價可享六折優惠。
 軍人優惠票價(票面價八折):持續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後續再視辦理成效另案規劃。
 軍人眷屬優惠票價(票面價八折):試辦至今年十二月底前。
 7、 南竿航班超過七班,且平均載客率達75%以上時,貴局得評估開放第二家業者申請經營。
 8、 如有發生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事件,服務品質降低時,貴局得考量收回航線或開放第二家業者申請經營。
 據貴局於網站公佈之統計數字顯示,南竿機場今年自四月開始,載客率便達75%以上,且五、六及七月份載客率更高達79%以上,已達上述開放第二家航空公司進駐條件。
 (二)縣政府屢獲鄉親陳情反映,立榮航空公司運量無法配合市場機動調度,已嚴重影響乘客搭機權益,其中常見問題彙整如下:
 1、訂位客滿,無機可乘,雖有重複訂位問題,立榮公司亦未能有效檢討處理。
 2、 因南北竿機場條件因素,常有導致機場關閉,無法於關場後建立調度班機機制,以有效輸運旅客。
 3、 觀光旺季時,無法配合有效增加班次及機位,滿足旅客及旅遊團體之需求。
 4、 旅客電話訂位等候時間過長,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
 5、 中南部航線,立榮公司被動不積極,嚴重影響地區觀光發展。
 連江縣議會、縣政府及曹原彰立委曾多次與立榮航空公司協商並召開會議,惟立榮航空公司均未能有效改善解決,以致觀光團百餘團因無機位未能成行,福州台商因無機可乘,選擇由較遠的金門往返,引起本縣民意極大反彈。近期更有本縣陳書建議員發起「兩家進駐、馬祖起飛」連署,獲得台馬、兩岸及四鄉五島兩千多名鄉親旅客等支持,顯現第二家航空公司進駐馬祖已成民意所趨。
 辦法:
 由於立榮航空公司經營期間無法滿足地區空運交通基本「行」的權益,為有效解決馬祖對外空運交通現況問題,請貴局依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召開之「南竿航線分配評審委員會議」第七、八項決議事項,開放第二家航空公司申請進駐馬祖,以提昇台馬空中交通輸運能力,並藉由市場自由機制解決訂位客滿、電話訂位等候時間過長、票價無彈性、關場後開場加班機調度,及服務品質等各項問題。
 ◎提案二:請加速推動開闢中南部航線,並訂定開航時程表。
 說明:
 (一)「馬祖-台中」、「馬祖-高雄」航線久為本縣軍民、小三通台商及觀光旅客之期盼且醞釀已久,縣議會、曹立委、縣政府與立榮航空公司多次就中南部航線開航時間進行研商,該公司多次允諾於接獲交通部核定票價後一月內開航,然該公司屢次接獲交通部核定票價後,皆以核定票價不敷成本為由,延宕開航時程,造成馬祖各界的不滿。
 (二)交通部林部長於六月下旬蒞馬考察時,曾允諾於一個月內核定票價,惟至今尚未核定。
 辦法:
 為維護民眾行的權益,請貴局於九十三年八月底前核定中南部航線票價,並督導立榮航空公司於九十三年十月一日前開航。
 ◎提案三:請貴局早日完成北竿機場夜航測試及試飛,並督導航空公司增闢夜間航班。
 說明:
 (一)為加強北竿機場夜航設施,維護飛航安全,貴局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二日函復縣政府,說明可於八月十五日完成增設航空障礙燈等,經相關測試及試飛程序後,北竿機場即可具備夜航能力,惟目前尚未完成夜航作業。
 (二)由於南北竿機場條件因素,常有天候狀況不佳導致機場關閉之情事,造成旅客滯留問題,如何當日紓解台馬機場旅客,實屬當前亟待解決之議題。故當北竿機場具備夜航能力時,開場後由於白天班機多在航線上調度加班不易,即可運用夜間班機停駛後,採加班機方式於夜間調度輸運滯留旅客,減緩機場設施條件不足所致之民怨。
 辦法:
 請貴局加速辦理北竿機場開放夜航相關作業,俾使北竿機場早日具備夜航能力,並督導航空公司增開夜間航班,建立關場後開場加班機調度機制,以有效輸運旅客。
 ◎提案四:為均衡南北竿機場發展,請貴局依大眾運輸補貼辦法恢復北竿航線補貼機制。
說明:
 (一)大眾運輸補貼辦法係為對服務性路 (航) 線或偏遠、離島地區民眾基本運輸服務提供補貼,以促進大眾運輸之發展。依據該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適用對象)之規定:「民用航空運輸業以固定翼航空器經營固定航線及固定航次,運輸旅客於臺灣與離島偏遠地區間、或離島之間為營業者。」暨同條第二項:「前項第四款所稱離島偏遠地區係指蘭嶼鄉、綠島鄉、七美鄉、望安鄉、北竿鄉」。
 (二)由於北竿航線載客率偏低(九十三年一至七月份平均載客率為58.7%),立榮航空公司飛航意願不高,且自南竿機場啟用後,北竿機場航班逐漸縮減。以現況為例,北竿機場現有航班為四班、飛機機型為DH8-200與南竿機場現有航班八班、飛機機型為DH8-300,明顯有重南輕北現象,不利本縣四鄉五島均衡發展觀光之政策。
 辦法:
 為均衡南北竿機場發展,避免北竿航線未來面臨停航危機,請貴局依據大眾運輸補貼辦法提供北竿航線相關補貼,以獎助航空業者經營北竿航線。
 以上四項提案問題均為地方累積之重大公共議題,特別是「兩家進駐、馬祖起飛」已是民意所趨,不但因觀光團、台商及旅客一票難求,怨聲四起,影響地方觀光經濟發展,更進而影響年底地區立法委員及明年底縣長選舉,已嚴重激化為政治議題,若無法獲得中央善意回應,開放第二家申請進駐,將不排除有更激烈的抗爭行動,請交通部民航局張局長及中央決策高層正視此四項問題,並妥為解決改善,以還馬祖對外空運交通基本「行」的權益。
陳情連署及代表人
連江縣議會 議  長 陳振清
      副 議 長 謝承春
      議  員 陳書建
      議  員 陳貴忠
      議  員 李金梅
      議  員 曹以雄
      議  員 林貽祥
      議  員 劉榮華
      議  員 張永江
馬祖地區  立法委員 曹原彰
連江縣政府 縣  長 陳雪生 
         謹呈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