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選舉近了!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特別召開「防止幽靈人口妨害投票選舉座談會」,該署指出,今年十二月十一日是立法委員選舉,明年又有縣長選舉,加上近幾年來,一直有逢選舉就有幽靈人口的問題;而馬祖地區檢調單位對於幽靈人口之查察亦非常重視,並於九十年間之縣長、立委選舉,檢察官起訴了五百零二人;九十一年一月間的鄉長、縣議員選舉,連江縣警察局亦移送一百五十八人,在在顯示檢察署杜絕幽靈人口的決心。
連江檢察署召開防止幽靈人口妨害投票選舉座談會,出席人員包括連江縣政府民政局、連江縣警察局、馬祖調查站、連江縣各鄉戶政事務所及連江縣警察局各警察所;該署在座談會上表示,目前實務上認定之所謂幽靈人口,並進而參與投票,已構成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妨害投票正確罪,如果候選人與助選人員提供食宿、交通費讓幽靈人口去投票,則構成投票行賄之賄選罪。
一般而言,戶籍遷移不實有許多原因,例如就醫、就學、就業、就養、節避稅、社會福利等,但取得選舉權才是檢警查察重點。
該署強調,邀請各單位召開防止幽靈人口妨害選舉座談會之動機,是希望能取得共識,並配合各鄉戶政單位、警政單位之清查,讓民眾不敢以身試法,以維護馬祖地區選舉之公正與公平。
經過各單位發表意見,連江檢察署作出下列決議事項:
一、幽靈人口構成妨害投票正確罪,最高法院已有決議、判決。
二、建立檢察署與戶政、警調之聯繫窗口,請連江縣民政局、警察局及馬祖調查站於一星期內將聯繫窗口名單提報檢察署。
三、戶政單位與警察機關重點全面清查自九十三年三月一日至九十三年八月十日之虛報戶籍者。
四、戶政與警政單位應相互配合,管區警員於接獲戶政單位彙辦單時,必須確實加強複查勤務,若一次查訪未遇,應再深入查證居住之事實,以憑回報戶政單位。
五、對代辦遷移戶籍者,戶政單位依權責認有異常情形時,可將代辦人之資料,敘明異常情節,函送連江檢察署參辦。
連江檢察署:幽靈人口構成妨害投票正確罪 民眾勿以身試法
- 200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