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已取締兩起酒醉駕車 駕駛人引以為戒

  • 2005-05-19
 【本報訊】時序入夏,民眾從事各種夜間活動開始活絡,飲酒的機會也大增,連江縣警察局保安隊表示,五月份已經有兩件取締酒醉駕車案件,請不要以身試法,為了自己身家及他人生命安全,呼籲地區鄉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以免發生憾事悔不當初。
 保安隊表示,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二五MG/L者,將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吊扣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五五MG/L者,以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