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商馬祖南、北竿航線開放申請營運會議」紀錄/九十四年五月六日/連江縣政府交通局提供

  • 2005-05-24
討論摘要
 (一) 主席(民航局長張國政)
 1、 本局前於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邀集專家學者、連江縣政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及各相關單位等代表召開南、北航線分配評審委員會議,評審結果由立榮航空公司獲分配經營馬祖南竿航線。由於立法委員及馬祖地區地方民意多次建議本局開放第二家業者飛航台北—南竿航線,爰召開本次會議研議。
 2、 南竿機場由於地形的限制進行改善非常不容易,所需經費亦十分龐大,況且如果確要進行改善,將對馬祖地區的地形、地貌造成相當大的衝擊。有關航班的準點率及班表執行率,本局均給予嚴格的監督,如非因天候因素影響而取消班次,業者即使試圖以機械維修的名義來規避責任,本局標準組也可以查核出是否確有其事,希望這個監督機制可以讓消費者更有信心,本局以後對這方面也將再加強宣導。
 3、 在馬祖航班的規劃方面,由於南、北竿機場均無額度問題,如市場上確有需求,本局投注了人力與財力來興、擴建機場,當然希望能夠發揮最大的效用,而航空業者在經營層面,如有充足的客源,也絕不可能拒載。
 4、 有關連江縣所提航班資訊不夠充足的問題,請航站管理小組督促南、北竿航空站將相關資訊提供給當地電視台以跑馬燈方式廣播給當地民眾參考。
 (二) 民航局空運組
 1、 為研議馬祖地區是否開放第二家營運,本次會議特地邀請九十一年參與南竿航線分配評審會議之委員及相關單位出席,以共同檢討目前是否宜開放第二家進入。
 2、 依據目前南、北竿航線平均載客率,並未達到開放第二家之條件,惟為了配合地方民意反應及政策考量,本局擬再重行檢討,並非本局不遵守當年對立榮所做之承諾。
 3、 有關機場關場再開場後之因應措施未明確建立的問題,本局曾責成立榮跟連江縣政府溝通與說明,惟在僧多粥少情況下,實難滿足所有旅客。另在增減飛航時間成本計算標準部分,並非按照不同航線之浬程數即可予以比對,本局及立榮均曾提出說明,惟並未獲連江縣政府認同。
 4、 本局希望能回歸開放市場機制,不管是班次安排或是業者的進出,本局均樂觀其成,然地方民意真正的要求應該是希望公權力介入,在需求未達一定規模時,仍能維持一定之班次服務,此與真正的市場機制運作實有一段距離。
 5、 在補貼方面,由於北竿機場在政府投資大筆經費進行跑道東移後,已可提供中型航機起降,業者使用之機型可與島內航線相互調度,以有效節省航機使用成本,應無再給予營運虧損補貼之條件,且要求業者自負盈虧即為當年開放條件之一,未來將不會再恢復補貼。
 (三) 連江縣政府
 1、 馬祖地區的乘客只要求基本「行」的交通工具,而在空運方面,由於受限於地理及天候因素,班機經常無法起降,而立榮航空在航班調度及相關配套措施方面缺乏機制,無法滿足乘客的需求。
 2、 在機場關場後再開場時,經常有乘客進行抗爭,主要係因為立榮航空一直沒有一套明確的機制或標準讓乘客有所依循,開場後每次遇到問題總是要透過高層聯繫才能增開班次,班機的時間也不確定,因此希望藉由開放二家業者經營來改善此服務品質不佳的問題。
 3、 立榮航空在不同航線增減飛航時間成本計算標準不一,應給消費者合理解釋,在南機北降方面,應有完整之配套及協調制度,延誤班機時刻亦應給旅客明確的說明。
 4、 航班與時段異動等問題,應先與地方政府充分溝通;例如高雄航線的停航以及今年五月份減班等,都是利用淡季數據做基礎,卻於旺季來臨前減班,並未與地方政府協商即自行決定。
 5、 建議開放其他航空公司加入南竿航線營運,並希望政府對於北竿航線提供補貼。
 編註:以下是參加會的四家航空公司的提報及說明。
 (四)立榮航空
 1、立榮航空自九十一年取得獨家經營馬祖航線至今,除遭遇馬祖天候不佳及經常關場及燃油成本持續攀升等不可抗力之經營困境外,本公司均確實落實當年所做的每一項承諾,包括飛航安全、營運班次數、票價優惠、落實服務品質及自負盈虧等,並未辜負交通部、民航局及評審委員們的美意及期許。
 2、對於馬祖觀光不遺餘力,從九十一年持續到現在,至少帶動一萬八千五百人次之觀光人潮,以每人至少三千元之消費計算,至少為地方創造五千五百萬元以上觀光收入。
 3、如政府決議開放馬祖航線申請營運,本公司意見有三:
 (一) 本公司於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針對獨家經營所作承諾自開放申請決議日起立即終止(飛航安全及服務品質除外),如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立榮航空願意配合於其他業者投入營運前,維持依原承諾之班次數。
 (二) 馬祖航線開放後,建議比照國內其他航線,依民航主管機關之正常管理程序作業,對航線進出、班次、時刻及優惠票價之調整不另作特別限制,由業者依市場機制作業。
 (三) 立榮航空將以本次會議結論進一步審慎評估未來之馬祖航線經營方向。(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