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應政院離島建設基金支應變動新決議,金、馬、澎三縣市昨天在經建會召開離島建設工作小組會議上,發表共同意見,建議九十五年度仍依原核定綜合發展計畫分別補助預算執行。
這項會議由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主持,副縣長徐文吉、企劃室主任曹爾元、金門縣由主秘翁廷為及澎湖縣代表出席。立委曹爾忠、吳成典在會前曾與三縣市出席人員會面交換意見,並建立共識。
澎湖、金門、連江縣政府共同意見如后:
澎湖、金門、連江三縣之綜合發展計畫,行政院核定之期程為九十二、九十五年,其中不乏延續性計畫,為達成計畫預期目標,建議九十五年度仍依原核定綜合發展計畫,分別補助預算予以執行,俟九十六年度再依改進方案推動。其理由為縣綜合發展計畫,係依據離島建設條例訂定,並經行政院核定在案,「依條例規定中央政府編列預算專款支應,若有不足,由離島開發基金補足之」,我等三縣亦認同貴會之依法行政,唯目前各部會已陸續函示九十五年度公務預算無法納編,而九十五年度之離島基金僅匡列四點五億元補助五個離島縣市(含蘭嶼、綠島、小琉球),形成巨額缺口,勢必嚴重影響各離島建設推動。不要因變革而使施政建設計畫中斷,所以我等建議應有先期溝通及準備空間,方能落實推動,以竟其功;而新方案之實施,則列入九十六-九十九年之新四年綜建計畫研擬。
除了三縣共同意見發表之外,本縣也提出以下建議:
--現行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有合約的部分,因涉及連續性,建請保留。
--九十五年度之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建請仍比照往例持續延長一年,九十六年度則依新的發展方針及改進方案實施,始可有效接續配合辦理。
--非屬離島建設基金補助項目之計畫,請經建會於院會中傳達各部會全力支持,否則落到最後將會兩頭空,對縣政建設將產生莫大影響。
--依「離島建設業務檢討及改進方案」,有關基層小型建設計畫,建請以不同層級(即縣市與鄉鎮)地區作第一層比重分配,再各依財政狀況、人口總數及土地面積之比例權重再決定分配數,較適合體制及業務需求。
--事關民生重大計畫:如交通部分的「台馬及離島海運航線票價補貼計畫」、「台馬及離島海運航線營運虧損補貼計畫」,建請獨立持續補助。
因應離島建設基金支應方式變更 離島三縣市發表共同意見 建議95年度依原計畫執行
- 200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