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民意帶到交通部 縣府四提案

  • 2005-06-28
 提案一:請交通部民航局儘速惠予核定補助經費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辦理評估南竿及北竿兩座機場之功能改善。
 說明:一、南竿機場能見度在五千公尺以下或雲幕高在一千五百呎以下,北竿機場能見度在三千二百公尺以下,機場即行關場,馬祖對外之空運交通即中斷,九十四年元月起至今關場率已高達百分之二十九,嚴重影響馬祖觀光形象。
 二、為有效改善南北竿機場之能見度及雲幕高限制,減少機場關場,並評估南竿機場夜航及兩座機場起降較大機型之可行性,請儘速惠予核定補助經費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以改善機場條件,帶動馬祖整體發展。
 提案二:請交通部惠予專案補助本府經費新台幣一千七百萬元,搶修連江壹號客輪,以疏解島際交通運輸。
 說明:一、目前南竿至莒光交通,由本府順風號九十九噸航行,載客數九十一人,每日航行三班。
 二、近年來,由於觀光客源倍增,單趟往返之乘客,常有超過百人以上,造成旅客搶搭之爭議,已無法因應現階段及未來需求。
 三、本府現有連江壹號客輪一九九噸,為目前馬祖航行離島島際間最大船隻(載客一百七十二人),現因耗油、震動及部分機械損壞,致使停航階段。
 四、為應急需解決現有馬祖離島間之海運交通,經縣府評估,以搶修連江壹號,為當前最急迫之方式,經邀日本專家瞭解改善經費約需新台幣一千七百萬元,請交通部惠予儘速專案全額補助經費搶修,以有效疏解馬祖島際交通。
 提案三:請交通部惠予一次核定補助經費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興建本縣四鄉五島浮動碼頭各乙座,以維旅客上下船舶之安全。
 說明:一、本縣四鄉五島「福澳國內商港」所屬五座碼頭(南竿福澳碼頭、北竿白沙碼頭、西莒青帆碼頭、東莒猛澳碼頭及東引中柱碼頭),因受潮差影響,平均潮差四點五公尺、最大可達六點八公尺,易造成旅客上下船舶之不便與危險。九十三年七月六日基隆港務局派員蒞馬現勘,亦建議興建浮動碼頭,以維旅客上下船舶之安全。
 二、浮動碼頭興建經費,經評估每座約需新台幣三千萬元,本縣轄區四鄉五島計需五座浮動碼頭始符需求,惠請交通部同意一次核定興建五座浮動碼頭補助經費計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並採逐年編列預算執行。
 三、南竿福澳碼頭為本縣對外主要之海運門戶及小三通指定港口,來往之旅客及台商眾多,均需由福澳碼頭往返各目的地,為維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之考量,確實急需興建浮動碼頭之必要,惠請交通部同意於本(94)年度先行檢討經費補助興建南竿福澳碼頭之浮動碼頭,以應實需。
 提案四:請交通部惠予專案檢討預算並依「大眾運輸補貼辦法」補足法定補貼中央應負擔二分之一之經費,以利本縣維持台馬及離島海運交通順暢。
 說明:一、九十三年度本府申請海運虧損補貼計新台幣一億三千九百九十萬一千五百八十四元,依法中央應補貼虧損的二分之一即須負擔新台幣六千九百九十五萬七百九十二元。惟該年度僅補貼新台幣二千四百一十三萬二千二百三十五元,不符大眾運輸補貼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屬縣(市)者由中央政府與縣(市)政府各分擔二分之一」之規定。
 二、本府財政拮据,九十二年度業已向銀行借貸新台幣六千萬元,實無能力繼續負擔額外虧損,再加上交通部全年度海運虧損補貼預算逐年遞減,審查虧損補貼金額依比例折減,致本府財政負擔更為嚴重。
 三、九十四年度本府海運虧損預計達新台幣一億二千八百八十餘萬元,懇請 交通部體恤離島馬祖交通經營困境,專案檢討並依法分擔二分之一之補貼,以維持台馬及離島海運交通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