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勝利水庫後方一處林地經陳姓地主自行開挖欲再利用,但因未經相關單位許可,以及挖走數棵樹木觸及「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而將遭罰;縣府建設局表示,該案於上月底就經由自來水廠通報,目前除了就已違法部份將予以開罰外,而該處是否能開墾利用,還有待地籍調查及民眾能否提出明確證據;建設局也呼籲民間欲開發林地或山坡地,並須有明確的地籍證明、土地使用證明及所有權狀,並於「事前」提出申請計畫送審,經該局人員會同相關單位現勘會審後,在不影響生態景觀下認為可行者,即予以核准。
日前有民眾上網爆料指出,到勝利水庫發現水源區內一塊原生林地被隨意開挖,令人深感訝異的是,集水區內怎麼可以任意開挖,不知主其事的工務局、建設局在做什麼?而主管地區用水安全的自來水廠,有民眾在大門前大興土木,居然也視而不見?
針對網友的爆料,自來水廠昨天立即做出回覆,指出勝利水庫庫區旁原生林地被隨意開挖一案,水廠人員發現該區遭受開挖之時,已於六月廿八日即邀請並會同縣府工務局建管課、水利課及建設局農林課人員前往現勘,針對現地遭開挖而有影響水庫使用及水質之虞,提出強烈反映,並於現勘後將遭開挖情形拍照陳報縣府在案,以維水庫使用及水質安全需求;目前縣府相關單位正在處理中,絕非水廠位處勝利水庫旁卻視而不見。
由於該處尚未有新建物,只有以前軍方留下的廣播站庫房,故目前是建設局在處理此案;該局表示,由於該地是否能開發利用,還有待地籍審查,所以現階段只能先就已明確違反「連江縣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的部分予以蒐證並將開罰;由於該處離水庫實在太近,該局對此事也相當重視,表示待收到公文後會立即進行後續的處理。
而地主陳姓民眾表示,確實擁有該處土地的所有權狀,而且絕非惡意開墾,因為見該處荒廢已久,雜草叢生、垃圾長年堆積,所以先行整地,再規劃成為私人的果樹園,對於違規也表示相當遺憾,目前也已配合縣府指示立即停止施工,也希望縣府對此案能儘快有明確答覆。據了解,除了該處之外,旁邊另一塊土地的陳姓地主也表明有意開發為花園或果園,縣府如何處理此案,動靜觀瞻。
勝利水庫後方遭地主自行開挖再利用 違法
- 2005-07-09

勝利水庫後方林地經地主自行開挖要種果樹,但已違反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而將遭罰。(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