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岸巡防署連江機動查緝隊、海巡隊及岸巡大隊於七月九日下午在南竿福澳碼頭,由查緝隊劉隊長率隊共同執行大陸籍「閩霞漁二三○九號」漁船的人船遣返作業,過程順利。
大陸籍「閩霞漁二三○九號」漁船船長陳天春等五人,是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三時卅分,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入馬祖地區限制海域內非法炸漁,經本署第十海巡隊查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漁業法起訴。
案經司法程序判刑確定後服刑完畢,並依規定於今年七月九日下午執行原船強制遣返回大陸,惟該船因機械故障無法航行,遂由馬祖籍「安達號」漁船協助拖至限制水域外,期間並由海巡艇全程戒護,當日傍晚由大陸籍「閩霞漁二二二九號」漁船拖返福建省西洋島大澳港。
海巡署連江機動查緝隊表示,大陸地區沿海目前處於休漁期,大陸沿海漁民以往都會越界在馬祖海域非法毒、電、炸魚等捕撈行為,嚴重破壞馬祖海域漁業資源;盼船長陳天春等返回大陸後,轉告其他漁民切勿再以身試法,海巡署將會嚴格執法,保障馬祖海域漁業資源。
二年前 大陸漁船越界 我依法起訴 二年後 服刑完畢 五人連船遣返
- 200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