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編列95年度概算 短差八億元

  • 2005-08-31
【本報訊】九十五年度概算審查會於昨日開始,連江縣政府表示,本縣九十五年度歲入概算預估十四億餘元,歲出需求達二十二億餘元,相差八億餘元;預算審議小組舉行第一次會議,主要針對審核原則討論,共決議十五項請縣府各機關單位配合。
 主計室指出,本年度歲入減少主因係專案補助計畫尚未核定,另公益彩券補助款則改以基金方式編列所致。各單位概算於今天起進入審查階段,預計九月中完成公務概算部分後辦理附屬單位概算審查。
 預算審議小組第一次會議,決議十五項請各單位配合部分包括:
 一、人事費部分請人事室提供九十四年度編制員額、現有員額比較分析表;各單位人事費分析表請依九十四年八月份薪俸冊晉一級核實計列。
 二、加班費每人每月以五小時編列〈除業務特殊機關各戶政事務所、港務處依實際加班時數編列以不超過二十小時為限〉。
 三、府外各機關首長特別費依九十三年度法定預算編列。
 四、編列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之機關,計畫未奉核定者,均不得編列。
 五、府內各單位應將土地補償經費需求數提送民政局,由該局統籌檢討編列。
 六、各機關編列文康活動費依九十五年度縣市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每人每年4,800元範圍內,衡酌財政狀況及實際需要,本撙節開支原則核實編列。
 七、各機關印刷、刊物、油料、會議、辦公器材、加班費、委辦計畫及國內外出差等一般經常性支出,應本緊縮原則確實檢討編列。
 八、一般性土地購置、營建工程及設備購置,除賡續辦理及急需者應核實計列外,均暫緩編列。
 九、凡具有共同性之支出項目及社會福利措施,應依法律規定或行政院核定之一致標準編列概算。
 十、除上列各項目外,其餘歲出科目以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編列,經常費以零成長編列。
 十一、約僱人員及約用助理人員應增加6%新制勞退給付,並在原編列概算額度內調整。
 十二、請人事室提供約僱人員及約用助理人員名冊一份,各單位登打系統時並於說明欄註明職稱。
 十三、建設局委辦費請依用途分別彙整。
 十四、本府訂定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助辦法未經縣務會議通過者,由企劃室檢討廢止,並不得編列預算補助;另九十五年度各機關編列對國內團體及個人捐助之獎補助費,應列明補助對象及數額。
 十五、各級學校九十五年度概算編列基準請教育局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