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東引對外交通飛航直昇機計畫

  • 2005-09-03
 連江縣政府交通局
 東引鄉對外交通主要依靠海運臺馬輪或小白船,由於馬祖海域季風強勁,每年十月至隔年三月平均風力皆在七級以上,南竿-東引間小白船停航;而臺馬輪遇天候不佳、海象惡劣的情況下亦無法航行,致使東引對外交通每月皆有發生連續六天以上無航班之情況。
 「東引—南竿」間秋冬季節平均每航次二十一人,以現有直昇機每航班最多可搭載八人推算,每日需飛航三航班,然縣政府囿於經費,現行係排定每日飛航「東引-南竿」一航班,實供不應求。
 基於上述,東引鄉冬季期間增飛直昇機飛航班次,以改善對外交通確屬急迫及必要性。
 依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工作小組第三十一次會議紀錄,本府94年提送交通部審查之「改善東引對外交通飛航直昇機計畫」,係以離島居民之交通費用為歸項,與離島基金個別計畫補助原則下,符合補助計畫項目應與離島特殊性有關之申請條件,通過審查同意補助。
 交通部於94.8.22以交航字第0940046300號函示本府將本計畫納入行政院衛生署緊急救護直昇機補助計畫辦理。
 若依交通部意見將該計畫納入衛生署緊急救護直昇機補助計畫辦理,則審查時就不能將其歸項於離島居民之交通費用,而必須歸項於緊急醫療救護,若將其歸項於緊急醫療救護,因為計畫名稱變更本計畫九十五年度如何提報,是延續性計畫嗎?其主管機關是交通部或是衛生署?依離島基金個別計畫補助原則是否要重新審查歸項呢?
 本計畫於九十四年提請交通部補助時,是以結合緊急醫療計畫、增飛東引直昇機航班計畫使資源充分發揮效益,而非納入緊急醫療計畫中辦理。
 本案計畫之所以結合緊急醫療計畫,因要充分利用緊急醫療剩餘之飛航,配合地方預算及本補助計畫經費,解決東引冬季及平時對外交通中斷問題。
 若緊急醫療剩餘之航班不加充分利用,依合約規定無法延用至次年亦屬浪費,在中央及地方財政都拮据狀況下,將本計畫獨立補助結合緊急醫療剩餘之飛航執行,可使政府經費發揮最大效益,使更多民眾受惠。故建議本計畫回歸以離島居民之交通費用為歸項,由縣府交通局主辦,不納入緊急醫療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