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教育局為充實鄉土教育,正辦理福州語補充教材甄選計畫,居住馬祖之個人或在連江縣政府登記有案之團體,及未曾出版、並未接受其它機關社團獎助,而內容以撰述連江縣域文學、鄉土教育文化為主的出版品,皆歡迎參與申請甄選。如有問題徵詢,可洽負責此項計畫的東引國中小學,聯絡電話是(0836)77211轉301。
為充實鄉土教育補充福州語教學,這項實施計畫是以馬祖為題材,蒐集、整理、保存、推廣鄉土文化,具體提供風土民情資料、教育文化素材為主。受贊助之出版品,應於九十四年十月一日前完成初稿,由東引國中小付諸審查及印刷、出刊等作業。申請贊助之出版品頁數不得少於一百五十頁,版本不能小於25開本(21公分×14.7公分)
主要甄選實施計畫如下:
申請方式-1.將申請書一份,連同作品一式兩份(以A4紙張電腦打字)以掛號郵寄至連江縣立東引國中小收。
2.申請書向東引國中小索取,聯絡人陳翠玲,電話77211轉301。
審查作業-1.由承辦學校東引國中小邀請公正人士五至七人組成「鄉土教育補充教材審查委員會」,由教育局局長為召集人。
2.審查結果由東引國中小通知申請人,獲贊助之出版品於接獲通知日算起乙週內,應於東引國中小聯絡,並簽定契約,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由其他申請者遞補。
其他一般規定-法律責任:受贊助之出版品,如侵害第三人權利時,均由申請人負法律上之責任,與贊助單位無關。
出版推廣:受贊助之出版品,連江縣政府除典藏並分贈相關單位,受贊助人並有推廣本出版品之責。
版權歸屬:受贊助之出版品,版權屬贊助單位與受贊助人雙方共有,得各視需要再版推廣。
加註說明:受贊助之出版品須於版權頁加註「指導贊助單位:連江縣政府」字樣。
完成期限:受贊助之出版品應於九十四年十月一日前完成初稿,由連江縣立東引國中小付諸審查及印刷、出刊等作業。
付款方式:檢送申請者受贊助金額收據交連江縣立東引國中小請款(支付時,需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送件作品:概不退件,請送件者自行保留底稿。
教育局辦理福州語補充教材甄選
- 200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