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將設置連江縣歷史建築審查委員會,辦理歷史建築審查登錄作業,以保存維護本縣歷史建築,民眾或團體若發現具有保存價值的歷史建築可函請縣府辦理
文化局表示歷史建築審查委員會的職掌包括本縣歷史建築登錄、變更、解除或廢止審查事項;歷史建築保存、管理及再利用審查及建議事項;提供歷史建築保存、管理及再利用相關技術之諮詢;其他法令規定審查事項。歷史建築審查程序包括現場勘查、會議審查、登錄並公告、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縣府主任秘書兼任,副主任委員一人,由縣府文化局局長兼任,均為委員。委員九至十一人,由縣長分別就機關代表、具有專業學術經驗的學者專家、當地學術機構代表、社會公正人士、文建會提供的參考名單進行遴聘,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派。
文化局指出各鄉公所對於轄內的歷史建築可填具歷史建築調查表,附土地登記簿、地籍圖謄本、同意書、土地與建物所有權資料暨有關照片四份,報請縣府申請登錄,個人或團體若發現具有保存價值的歷史建築亦可函請縣府辦理。
縣府進行歷史建築審查登錄 保存本縣珍貴資產 邀全民通報
- 2005-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