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選舉期到了,為建立正確的防賄觀念,避免民間「賄聲賄影」,縣府政風室特別提供「抓賄秘笈」及賄選犯行例舉事項,讓大家知道哪些行為是在賄選,進而勇於拒絕,以達清明政治的理想。
一、怎樣算賄選:買票的花樣很多,不管是現金買票、贈送日用品、招待旅遊、餐飲等等,只要與投票間有對價關係,都會構成賄選,我們特別蒐集各種賄選型態,作為檢舉賄選的參考。
二、競選文宣vs賄選:候選人分送競選文宣時,並送現金或現金的替代品,如電話卡、儲值卡、提貨單等,請投他一票,當然構成賄選罪。但分送的文宣只是單純介紹候選人的姓名、照片、經歷、政見,或將這些內容印在價值低廉,不致動搖選民投票意向的原子筆、鑰匙圈、打火機、小包面紙、家用農民曆、便帽等,作為加深選民對候選人印象時,固不構成賄選罪,但個案是否構成賄選罪,仍依具體事證個別認定之。
三、檢舉有獎金,檢舉管道:受理檢舉賄選一律保密。當您發現有人賄選時,請您親自或書面或打檢舉專線電話或電子郵件,向地檢署、警察局(或分局及派出所)、調查處、站或機動組檢舉,但請講清楚是什麼人、在什麼時候、在什麼地點、用錢(百元、五百元或千元鈔票)或什麼東西、向誰買票及過程。
四、賄選犯行例舉事項:
現金財物:提供「走路工」、「茶水費」、「誤餐費」或其他名目之現金、票據、禮券、提貨單或其他有價證券。
建設經費:假借核撥經費名義,提供縣市、鄉鎮或村里等地方政府建設經費。
賭博:聚眾賭博,並期約於候選人當選後贏得數倍賭金。
物品:提供具有經濟價值之日常用品,如電鍋、熱水瓶、收音機等。
獎品:假借摸彩或有獎徵答名義,提供獎品。
旅遊:提供免費或自付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國內外觀光遊覽活動,提供國內遊覽車旅遊。
捐助:假借捐助名義,提供廟宇、同鄉會或其他機構、團體等服裝、活動用品經費。
招待:招待至舞廳、酒廊、歌廳或其他娛樂場所消費。
餐券:販賣餐券,並期約於候選人當選後兌換餐券面額數倍之金錢。
餐飲:提供免費或自付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餐飲,提供流水席、辦桌。
收購:收購身分證。
就業:提供或介紹工作機會、或良好職位。
交通:提供往返居所地與投票地之交通工具。
免除:免除債務。
彩券:贈送樂透、大樂透、刮刮樂等公益彩券。
獎金:增加薪資或工作獎金。
代繳:代繳稅款或各種違規罰款。
其他:行求、期約或交付其他類型賄賂或不正利益。
心,以提升災害應變作業效能。昨日會議並進行交通大學與台北科技大學的協力學術機構簡報,期望以良好的技術與專業支援,協助縣府推動各層級防救災工作。
建立防賄觀念 政風室提供抓賄秘笈
- 200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