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光鄉徵選鄉徽創作 20日前收件

  • 2005-10-12
 【本報東莒記者林冰芳報導】莒光鄉鄉徽創作徵選活動,優勝者將獲新台幣兩萬元以資鼓勵,高額獎金等著你來拿,發揮藝術創意天份現在正是時候。
 一、活動日期:即日起至十月二十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參賽資格:凡有意參加本鄉鄉徽創作之人員,檢附參賽作品乙件為限,需詳填本活動之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莒光鄉公所(211連江縣莒光鄉青帆村七十四之二號),信封正面註明「莒光鄉鄉徽創作徵選活動」。
 三、獎勵辦法:優勝者可獲得新臺幣二萬元,並選為本鄉鄉徽,入圍者則獲得新臺幣三千元。
 四、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分兩階段評選,評選結果參加人不得異議。其第一階段由評審委員選定入圍者五名,第二階段莒光鄉在地鄉親以票選方式於入圍者作品中選定其得選人員。
 五、聯絡方式:莒光鄉公所行政課。洽詢電話:(○八三六)八九一四六轉五二,黃小姐。
 六、本活動之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請至莒光鄉公所行政課索取或戀戀莒光網站下載表格。
 七、 附則:(一) 設計品繪於A四紙張,敘明設計理念及設計規格。(二) 得獎作品所有權暨著作權為主辦單位所有,本單位有一切委製及公開展出之權。(三) 嚴禁盜用、抄襲他人作品,違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若違反智慧財產權法之相關規定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四) 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五)參選文件應包括下列資料:1、報名表。2、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3、參選作品。未附以上資料視同違反參賽規定,取消參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