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過縣府近一年的持續協調與爭取,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終於在日前正式函復縣府,同意補助1200萬元辦理南北竿機場改善可行性評估;縣府交通局表示,回首可謂步步艱辛,此間經過縣長陳雪生、議長陳振清、立委曹爾忠及地方民代同心協力,向中央長期爭取,終於讓馬祖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案經費底定;縣府也強調將儘速完成南、北竿機場的改善規劃案,以有效提昇飛行安全及落實改善台馬空中交通。
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爭取經費過程大事紀:
一、93.11.22游前院長蒞馬祖視察,縣政府提案請中央補助經費辦理評估南竿及北竿兩座機場之勘能改善。
二、93.12.07交通局就辦理南北竿機場飛航程序及機場設施改善評估案相關事宜,專案簽核。
三、93.12.10交通部林部長蒞馬祖視察,縣政府提出連江縣空運交通改善簡報。
四、93.12.16交通部就縣政府93.11.22提案以交航字第0930012965號函復,略以:「…如貴府認有再評估之必要,本部將請民航局全力協助,就技術面與成本效益面再進一步評估,俾共同尋求可行方案」。
五、93.12.21縣政府以連交航字第0930036886號函請縣議會同意於94年度先行墊支1,000萬元,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南北竿機場飛航程序及機場設施改善評估案,但未獲縣議會同意。
六、93.12.23縣政府以連交航字第0930 036099A號函請交通部,專案補助辦理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及興建東引機場可行性規劃評估案。
七、93.12.29交通局就辦理南北竿機場飛航程序及機場設施改善評估案辦理經費來源,專案簽核。經批示再協調交通部爭取補助,另循程序辦理追加預算辦理。
八、94.02.17交通部以交航字第0940020218號函復,略以:「…民航局檢討確無經費可補助」。
九、94.04.07縣府以連交航字第0940009724號函,再次陳請交通部專案補助辦理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
十、94.04.08交通部依謝院長94.02.25-26與直轄市長、縣(市)長新春座談會議結論辦理,以交航字第0940003311號說明,略以:「…改善所需經費龐大,如縣府認有再評估之需要,縣部將請民航局就技術面與成本效益面全力協助」。
十一、94.04.13交通部民航局以場計字第09400101780號函報交通部,略以:「本局擬於同意,所需經費併94年度決算辦理。」
十二、94.04.18交通部將縣府連交航字第09400091724號函轉民航局卓處。
十三、94.04.22電洽交通部葉先生表示俟民航局依交通部交航字第0940028129號函研提意見後,再併民航局場計字第09400101780號函簽呈。
十四、94.05.06電洽交通部葉先生表示內部主計單位有意見將進行協調,並函民航局進行說明。
十五、94.05.16電洽交通部葉先生該案尚在呈核(發民航局函),初步瞭解為財源不足。
十六、94.08.01以連交航字第094002155號函,再次函請縣議會同意先行墊支新台幣1200萬元,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南北竿機場飛航程序及機場設施改善評估。
十七、94.08.15以連交航字第0940022411號函,再次函請交通部同意專案補助縣政府新台幣1200萬元,辦理南北竿機場評估。
十八、94.08.22交通局完成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招標作業草案。
十九、94.09.27交通部函復縣府有關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案,該部告稱:「民航基金財務甚困窘,無法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若地方政府認有需要,由地方政府自籌辦理」。
二十、94.10.14交通局長劉德全以連交航字第0940028730號函向議會請假,赴台拜會民航局場站組組長等相關人員,研討改善作業委外招標細節,並請求協助。
二一、94.10.15以連交航字第0940027599號函請立法委員曹爾忠協助縣府再協調交通部專案補助辦理「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
二二、94.10.26立委曹爾忠國會辦公室以094連忠交函1026號函復縣府,交通部已同意並正式核定補助縣府1200萬元辦理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
二三、94.10.28縣政府以連交航字第09400303801號函請交通部、交通部民航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薦派具航空專業素養人員,擔任縣府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審議委員會委員。
二四、94.11.03交通局長劉德全以連交航字第0940030637號函向議會請假,赴台參加經建會召開之改善東引對外交通飛航直昇機計畫執行會兼程拜會民航局飛航管制組組長等相關人員,研討提供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有關場站相關資料,以完整評估作業。
二五、 94.11.07縣議會審查通過同意先行墊支新台幣1200萬元,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南北竿機場飛航程序及機場設施改善評估。
二六、94.11.07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正式函復縣府同意補助1200萬元辦理南北竿機場改善可行性評估。
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爭取經費過程大事紀
- 200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