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媒體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從今年開始,強制要求政府部門各單位,每年至少將百分之五的約聘僱人員考績列為丙等,強制離職,以達到人力流動的目標。連江縣政府人事室主任林世華表示,該項政策只是試辦階段,今年縣府只會進行考核,不會強迫淘汰百分之五約聘僱人員。
人事行政局表示,各機關普遍有長期聘僱約聘僱人員的情形,卻又缺乏獎懲及淘汰機制,不符臨時聘僱精神,所以今年初才訂定改革方案,規定應予表現前百分之四十五的約聘僱人員獎勵,搭配百分之五的淘汰要求,而所謂的「淘汰」,是「一年一聘」期滿未續約,獎懲分明。
行政院今年一月核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聘僱改進方案」規定,工作績優聘僱人員,享有一至二個月年終實質獎勵;工作績效不良者,考列丙等,不予續約,落實獎優汰劣、績效管理目的。
連江縣政府人事室主任林世華表示,每年淘汰百分之五約聘僱人員在目前只是試辦階段,年底縣府只會進行考核,並不會強迫百分之五聘僱人員離職,請地區約聘僱人員不必過度恐慌,至於未來的政策方向,將會跟著中央走。
林世華並強調,目前縣府團隊約聘僱人員約有一百多人,比具有正式資格的公務員還要多,約聘僱人員長期留在馬祖這塊土地打拚,熟稔地方各項業務,是縣府團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央推行百分之五的約聘僱人員考績列為丙等,強制離職,在馬祖有窒礙難行的地方。
另外,約聘僱人員將要進行年度考評,因此林世華也期許約聘僱人員要在工作上力求表現,未來不但可能享有一至二個月年終實質獎勵,也能提升縣府團隊的行政效能與服務品質。
人事行政局:每年淘汰5%約聘僱人員
- 200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