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扣除額提高至8萬8 明年五月報稅適用

  • 2005-12-07
 【中央社電】立法院三讀通過調高夫妻所得稅標準扣除額至八萬八千元,明年五月報稅就適用。財政部官員表示,估計稅收損失近二十億元,每對夫妻約比原來省一千二百六十元到八千四百元。
 由於夫妻標準扣除額比兩個個人標準扣除額還低,被認為是懲罰婚姻的行為,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提案,將夫妻標準扣除額從現行六萬七千元提高到八萬八千元,昨天終於三讀通過,且由明年開始實施。
 也就是說,明年五月報今年所得稅時就可以使用,算起來,每對夫妻依稅率不同,應該可比原來省一千二百六十元到八千四百元。財政部估計,提高扣除額後稅收損失近二十億元。
 至於明年起個人免稅額、七十歲以上老年人免稅額、個人與夫妻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殘障扣除額等,還將隨著物價指數提高,後年報稅時數字又會進一步提高。
 立法院三讀通過,夫妻合併申報,標準扣除額從原本的六萬七千元,調高到八萬八千元;納稅人在明年五月報稅時,可以真正享受到扣除額調高的好處。財政部預估,一年將短收二十億元稅收。如果夫妻合併申報,適用稅率百分之十三,明年可以少繳兩千七百三十元;稅率百分之二十一,少繳四千四百一十元;稅率百分之三十,少繳六千三百元;最高稅率百分之四十,少繳八千四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