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再次提醒:大陸農產品、菸酒千萬別郵寄至台

  • 2005-12-18
 【本報訊】海關提醒觀光客在馬祖地區購買的大陸農產品、菸酒,千萬別用「郵寄」的方式,寄到台灣,一旦被查獲,貨品將被退運或銷毀。
 海關發現,不少民眾到金馬地區觀光,會在特產店買大陸農產品以及菸酒,店家避免民眾手提大包小包,會建議民眾用「郵寄」的方式,把土產寄到台灣。不過根據「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的規定,少量自用大陸地區的農產品、菸酒不能用郵寄的方式,寄到台灣本島或澎湖,一旦被查獲,貨品將被退運或銷毀。
 依據修正「自金門馬祖郵寄或旅客攜帶進入臺灣本島或澎湖之少量自用大陸地區物品限量表」,農產品,禁止以郵包寄送,單項數量不得逾一•二公斤,總量不得逾六公斤,以旅客自用且自行攜帶者為限,禁止以併裝方式攜帶。食米、新鮮水果、帶土帶根的活植株、動物內臟、生鮮、冷藏及冷凍肉類等禁止旅客攜帶。
 中藥材及中藥成藥,中藥材數量每種○•六公斤,合計十二種。中藥成藥原包裝每種十二瓶(盒),惟總數不得逾三十六瓶(盒)。中藥材及中藥成藥因重大病情需要,取得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專案許可者,不受上述種類、數量之限制,脊椎動物中藥材禁止郵寄及旅客攜帶。
 菸酒,禁止以郵包寄送。酒數量一公升(不限瓶數)、捲菸二百支、菸絲一磅、雪茄二十五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