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式國民身分證已開始換發,自民國三十五年台灣光復至今,有六種不同格式的身分證,金馬地區到民國四十三年,政府第一次全面換證後才有,據縣府參議陳傳立說,當時身分證比現在大一倍,是對摺雙面。
民國卅八年,國軍撤守金馬,至民國四十九年,馬祖設行政公署開始辦理戶籍登記,當年不少民眾「做大」歲數,以及姓名以方言發音,出現許多奇怪大名。
政府於民國卅五年公布「國民身分證實施暨公務員首先領證辦法」,近六十年來,分別在四十三年、五十四年、六十五年、七十五年及今年等五次全面換證,每一次換證的新格式,或多或少反映當年的時代背景。
卅五年的國民身分證採對摺雙面,詳列個人及家屬資料,由於當時醞釀實施地方自治,還有「公職候選人資格」、「公民資格」欄,並規定按捺十指指紋符號,未實施指紋的區域則視指紋的形狀,註記「箕」或「斗」,以減少被冒用的可能。
到了四十三年,政府辦理第一次全面換證,格式仍為對摺雙面,增加「戶長姓名欄」,但刪除指紋符號、家屬、公民資格、候選人資格等欄位,照片除了打上鋼印外,還設置特殊的「雞眼釘」,以防照片被調換,這已是當時最進步的防偽措施。
五十四年,第二次換證改為雙面無對摺格式,區分「男綠、女橘紅」兩種顏色,增加「血型」欄,並首度配賦身分證統一編號共九碼,當時政府重視政令宣導,單「注意事項」就列出五點。
六十五年,第三次換證改為「男藍、女橘紅」,欄位稍調整,統一編號改為十碼,注意事項也只保留「本證為身分證明文件應隨身攜帶,偽造、冒用、轉讓、出賣,依法究辦」。
七十五年,第四次換證,也就是目前絕大多數民眾仍在使用的格式,顏色改為「男黃、女粉紅」,刪除「血型」等欄位,「本籍」欄旁增加「出生地」欄,符合當時正逐漸萌芽的本土化政策。
本月廿一日換發的新式國民身分證,橫式書寫、尺寸與信用卡相同,均符合國際潮流,欄目看起來更為簡潔,多達廿一項的防偽措施,也反映當前身分證頻遭冒用、偽造的社會現象。
六種身分證面貌見證時代變遷 民國四十三年後金馬列入換發
- 200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