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違建管理 縣府開會研商

  • 2005-12-28
 連江縣違章建築作業流程示意圖。(圖:連江縣政府工務局提供)

 連江縣違章建築作業流程示意圖。(圖:連江縣政府工務局提供)

 【本報訊】為配合中央法令,縣府將針對轄區內所有違章建築進行應有之處理,主管單位縣府工務局,昨天特別邀集各鄉鄉長或財經課長舉辦座談會,該會由縣長陳雪生主持,除了傳達重要法令訊息之外,並了解各鄉對於違建管理的看法與建議;陳雪生表示,違建管理茲事體大,顧及公權力威信,建議工務局邀集包括新任縣議員及鄉長等「新民意」進行溝通,而已由中央核定的法規如「連江縣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委請各鄉多加研究,預設各種可能狀況及提出因應措施,讓這項法令得以穩定推展。
 馬祖違章建築管理除了既有的建築法規之外,也將有自治條例可循;縣府工務局昨天下午特別召開「連江縣違章建築處理作業說明會」,由縣長陳雪生主持,邀各鄉長出席參加,聽取工務局對於違建管理的因應之道。
 該局承辦課表示,本縣自七十九年發布部分都市計畫起,於實施區域就應實施建築管理,惟鑒於當時時空背景法令建置不全、政府人力不足、民眾不諳法令等諸多因素,導致本縣違章林立。直至民國八十七年全縣劃設都市計畫,政府積極宣導建築管理,同時清查縣違章建築數量,並成立拆除大隊,當時因無執行能力業已裁撤。
 現今本縣違章建築已累積相當龐大數量,政府欲積極處理違章建築,卻面臨無從使力之窘境,新違章建築有恃無恐擅自興建,視政府公權力於無物,違章建築處理已是當務之急;然本縣違章建築數量龐大,本府針對目前困境尋找解決對策,針對既有違建分期分區拆除、新違建採取強制執行手段、成立拆除機制三方面著手,現今針對既有違建分期分區拆除、新違建採取強制執行手段已完成立法程序,然人力問題仍需各相關人員配合辦理,以達違章建築管理之目的。
 隨後會中針對「連江縣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概要說明、有關違章建築處理權責,既存違建處理、認定,新違章建築應採行措施,已定於「連江縣違章建築查報作業原則」,以及連江縣違章建築分類分期查報拆除計畫進行廣泛討論;莒光鄉長柯玉官認為,地區尚無實施如此嚴謹法規的條件,南、北竿鄉之財經課長均表示,願意配合縣府執行查報工作,但在專業人力及經費上都有待補助。
 工務局表示,推動違章建築管理是基於民眾公共安全及落實中央法令,法令部份的違章建築管理自制條例,已經由內政部營建署核定,待縣務會議通過後即發布實施;而現階段預定執行面的操作上,是以遏止未來新違建的增加為優先,而既存違建中,違反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情節重大者,都是符合優先拆除條件的對象。
 陳雪生表示,基於公共安全及社區景觀,違建管理勢在必行,但此法令施行茲事體大,尚待各方進一步討論及找出共識,一旦實施之後就要穩健推動,以維縣府公權力及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