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代表、村里長選舉 暫定明年六月十日舉行

  • 2005-12-30
 【本報訊】鄉鎮代表和村里長選舉昨天暫定將於明年的六月十日舉行,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台灣省選委會經邀集福建省選委會和高雄市選委會協商,初步決定下屆鄉鎮市民代表和村里長選舉、高雄市里長選舉於明年六月十日舉行,並將於三月二十四日發布選舉公告;連江縣選委會表示,將依照中選會及省選委會來函指示之期程,辦理該項選舉。
 三合一選舉結束後,緊接的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兩項地方性選舉何時舉行,也備受各界關注;經中選會昨天邀集各選委會協商,初步決定下屆鄉鎮市民代表和村里長選舉,於明年六月十日(週六)舉行,並於三月二十四日發布選舉公告;中選會特別指出,上述鄉鎮市民代表和村里長選舉之日期,仍須由各縣市選委會正式公告。
 而依據新修訂的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各種選舉都須繳交保證金,因此下屆村里長選舉候選人將首度繳交保證金;省選委會會商後,初步決定保證金以三萬元為原則,但各縣市選委會可斟酌處理。
 另外,中選會委員會議下午討論新式身分證上路後,應以何種方式取代身分證蓋戳記做法,會中討論繳交投票通知單、PDA讀取身分證條碼、設監視器、選舉名冊認定等四項方案,但因委員有不同意見,留待下次委員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