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闖紅燈罰二十元!福州市自一月七日起,行人闖紅燈將被處以五元人民幣罰款(折合新台幣約二十元),請馬祖鄉親春節旅遊要注意這項新規定。
福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自一月七日起,開始對路面交通秩序進行全面整治,所有非機動車和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逆向行駛和不按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將被處以五元人民幣罰款。
根據福州晚報報導,福州市交通大執法第一天,四個城區共設立四十一個執法點,對相關違法行為罰款八千八百六十五元人民幣,學生登記卡被登記五百九十五人,總計處罰兩千三百六十八起。
去過福州市的馬祖民眾,都會對於大陸民眾交通守法觀念與經濟發展的不成比例,留下深刻印象,不但市區危機四伏、險象環生,就連高速公路上都有民眾在運動散步,一派悠閒,是另類的大陸奇觀。
大陸傳真/行人闖紅燈 福州市即起開罰
- 200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