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依據中央核定之「連江縣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所訂定之「連江縣違章建築查報作業原則」、「連江縣違章建築分類分期查報拆除計畫」,昨天已分別經過縣務會議審核通過,將於近日完成行政程序後公布實施,縣府工務局表示,屆時將依相關法令處理地方違章建築,也籲請民眾密切注意。
為配合中央法令,縣府將針對轄區內所有違章建築進行應有之處理,主管單位縣府工務局去年底已特別召開說明會議,傳達違建處理之重要法令訊息;主持人縣長陳雪生當時也特別指示,違建管理茲事體大,建議工務局邀集新任縣議員及鄉長等「新民意」進行溝通,要實施的話就要穩健推展,以維公權力威信。
而依據「連江縣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為母法,所訂定兩項施行細則「連江縣違章建築查報作業原則」及「連江縣違章建築分類分期查報拆除計畫」,昨天已於縣務會議中通過,待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即可公佈實施。
該局承辦課表示,推動違章建築管理是基於民眾公共安全及落實中央法令,法令部份的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已經由內政部營建署核定,待縣務會議通過後即發布實施;而現階段預定執行面的操作上,是以遏止未來新違建的增加為優先,而既存違建中,違反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情節重大者,都是符合優先拆除條件的對象,敬請社會大眾密切注意及配合。
連江縣違章建築查報原則 近日實施
- 2006-01-11